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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中华鲟 放归大自然

2008-01-21
 

——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中华鲟放生活动目击记

120,一场入冬以来的中雨虽使冬日的气温略有回升,但阵阵海风却又使人们依旧感到寒气袭人。上午9时许,执行中华鲟放生任务的中国渔政32544号船从启东市吕四国家中心渔港启航,冒着密集的雨滴,辟风崭浪地驶向吕四渔场小庙泓海域。

据启东市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王强和大洋港渔政中队中队长朱鹤元介绍,119日早晨,接启东市亚洲水产有限公司老板张殿华报告:该公司在大洋港港口收鲜时,从一艘吕四渔场139海区/6小区回港的捕捞渔船上发现一条待售的鲜活中华鲟。张老板一边对船员们宣传,中华鲟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不能卖的,买卖是一种违法行为;一边拨通了启东市渔政执法大队和吕四边防派出所的电话,报告了此事。启东市渔政执法大队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确认,这条中华鲟长达1米,重5.5公斤,是条幼鲟,于是将其放入暂养池暂养,以便择日放生。

“怕暂养时间长了,影响中华鲟的生存,故第二天我们就冒雨将中华鲟放生大海,让其安全回归大自然。现在广大渔民和水产老板们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了,这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在渔区普及结出的丰硕成果。”面对着南通、启东两级电视新闻媒体和参加这次中华鲟放生活动的相关人员,组织这次中华鲟放生活动的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陈锦荣副局长如是说。

                     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张一平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