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科(法制科)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和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文秘、档案、文电处理、新闻宣传、政务信息、信访、机要、保密、查办督办以及重大会议的组织工作;承担机关后勤服务与接待工作;组织政策调研和有关综合性报告、文件的起草;指导本系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展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承办有关行政复议事宜;负责海洋与渔业局各项资金的落实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的财务统计、定点调查等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内审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干部考核、任免、调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及劳动工资工作;承办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培训、出国出境人员政审、人事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综合治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行政监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指导本部门的行政监察工作;完成监察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渔业科
组织指导全市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工作;制订全市渔业经济发展规划;指导海淡水养殖出口创汇基地建设;组织海洋捕捞新渔场、新资源开发利用的调查研究,海淡水养殖新技术、新品种的生产性试验示范;负责审核海域、市(县)管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证;推进水产品交易市场的规范化、现代化建设;负责渔业行业标准化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全市渔业年度生产、水产品加工、流通等统计工作;负责全市渔业的外经外事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活动,指导、协调远洋渔业的开发。
(三)科技教育科
制订全市海洋与渔业的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鉴定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指导本系统的人才培养教育工作;指导全市海洋与渔业技术推广、病害防治服务体系建设。
(四)海域管理科
研究草拟海洋功能区划、海域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海域使用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承担海洋开发综合管理和协调的有关工作;组织监管海洋设施建造、海洋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监管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和海上人工构造物的设置。
(五)安全监督管理科
制定全市年度渔业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及实施方案,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全市海洋渔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情况;负责全市渔业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行动;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渔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的考核和奖惩工作;协调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参与渔业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另按有关规定设纪委(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