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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低保奏响渔区和谐的乐章

2009-02-14
    为了保障海洋捕捞专业渔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渔区的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启东市自2003年7月份实施渔业低保以来,一直以健全制度为基础,以规范操作为抓手,以考核创优为推动,积极探索渔民低保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提高了渔民低保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并与2006年8月份把渔民低保纳入了城乡一体化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2008年,全市渔业低保标准达每人每月220元,渔业低保对象达825户1581人,占总渔业人口2%。与2003年相比,低保标准提高了120元,渔业低保人数增加了383人。
    据统计,目前,全市共有825户贫困渔业人口家庭享有渔民低保,其中单亲家庭近百户,残疾人家庭39户,子女负债无赡养能力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发放金额达96万,其中启东市财政承担70%,镇财政承担30%。
    “渔民低保”是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我市将一如既往地努力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把这项“民心工程”做深做细,以确保我市的社会稳定,来促进我市的经济和谐发展。(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袁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