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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

2008-07-24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规范海域使用管理活动,提高海域使用管理水平,监察部、人事部、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出台了《海域使用管理违法违纪处分规定》,这对所有从事海域管理工作的人员来说,是一项行为准则,更是一项公平、公正、依法行政的最起码的规范。近日,启东市江海滩涂资产管理委员会、海域管理科组织海洋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海域、海环、海监、物权中心全体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和贯彻,要求广大海域管理工作者、涉海工作人员,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以更实的态度、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进一步明确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好海域使用管理的职能,实实在在办事,堂堂正正做人,做一个清清白白的海洋人。庄洪锦副局长强调,启东是江苏的海洋大县,拥有广阔的滩涂和海域,要加强海域使用管理,有效落实“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海域使用管理行为,并纳入常效化的轨道。要求每个海域管理工作者以《处分规定》为准绳,分析对照,全面吸取过去的教训,自觉遵守和执行好上级的各项管理规定,将自身的行为置身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将管理规定和规范的行为落实在自身的工作与行动之中,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创新管理模式,做一个廉洁自律、社会满意的海洋管理工作者。

 

 

 

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海域管理科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