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正常的渔业生产秩序和广大渔民的合法生产权益,打击非法使用电脉冲捕捞作业行为,根据东海区局及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的统一部署,我大队有效开展了电脉冲捕捞作业第一阶段即宣传发动阶段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要求,我大队将农业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对制造、销售、使用电脉冲捕捞渔具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下称《通告》)广泛张贴到各管辖港口、码头,并发至每一艘拖虾渔船,同时在船闸等地采用拉宣传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通告》和有关法律法规,营造宣传氛围。同时,在我大队设立执法举报电话,鼓励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对制造、销售和使用电脉冲渔具作业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此外,为更好地扩大宣传效果,我大队连续三天组织港口专项检查行动,对进出我市港口的所有拖虾渔船进行了细致的检查,未发现有携带电脉冲现象,同时查获底扒网作业渔船5艘,无证收鲜渔船1艘。
启东市渔政执法大队
200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