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20日,苏启渔02523号船机司彭卫林在该船持证老大有事不能出海的情况下,擅自无证驾船出海作业。至12月31日,按常规出海渔船均返航回港的情况下,仍滞留海上作业,且与陆上联系中断,导致全船9名船员与陆上失去联系10天的严重后果。
上述事件发生并逐级上报后,南通市政府的3名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立即亲临一线,直接指挥搜救安抚工作,启东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和2名分管领导在第一时间(于2008年1月1日下午)赶到现场并坐阵指挥。正当南通、启东两级党政组织全力以赴组织力量进行搜救和展开调查之时,02523号渔船于2008年1月2日上午安全返回大洋港。
尽管这次事件未造成人员、财产损失,但鉴于苏启渔02523号船彭卫林无视安全生产,无证驾船出海作业,且对本船通讯等安全设施未有效地维护好,同时在与有关船只和地面失去联系后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返航,以至造成的后果比较严重。为此,启东市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对船主彭卫林予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分。
启东市海洋与渔业局
2008年1月9日